四川省成都市建设南街16号
委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按照中央、省市纪委要求,为紧紧盯住春节期间“四风”问题的新动向、新变化,确保度过一个清廉节俭、文明祥和节日,现就抓好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深化认识
春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也是“四风”和腐败问题的易发期、多发期,加强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守住廉洁“底线”,是每名党员干部都必须严格遵守的政治要求。各单位要认真分析节前廉洁形势,梳理廉洁风险点,有针对性制定防范措施。要加强节前廉洁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纪律规定,特别是中央、省市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到对“四风”问题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要求,认识到廉洁才能欢度春节、违纪必将付出惨痛代价。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严守纪律规定,带头接受监督,以上率下,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作出表率。要大力弘扬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确保度过一个清廉节俭、文明祥和的节日。
二、要严守规定
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正之风,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坚决杜绝节日腐败。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土特产品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商业预付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以及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公车私用和“私车公养”;严禁用公款举办豪华铺张的文艺晚会;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等。
三、要加强检查
各单位党委(支部)负责人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履行“一岗双责”,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情况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类顶风违纪行为。节日期间,委
机关将组织工作组,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严查春节期间公车私用,公款吃喝,滥发津贴、补贴、奖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违规违纪行为,对顶风违纪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各单位也要组织人员加强检查监督,畅通举报渠道,加强舆论监督,坚决防止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现象发生。市纪委监委将随机暗访检查各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情况。委机关举报电话: 61881910.
四、要严格责任
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对本单位、本处(室)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负起责任,对管辖范围内春节期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要严肃问责追责。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请各单位于2月11日12:00前,将元旦、春节期间相关工作情况(电子版)报送至机关党委。联系人:何晓东,邮箱:503 165672@qq.com.